盡管有許多像使用廢氣混凝土塊制作填充磚、用建筑垃圾做樁基礎的技術已經成熟, 但很少有研發(fā)機構對建筑垃圾的綜合處理和對建筑垃圾的全過程管理進行研究。出于這些原因,這些技術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的還比較少。全國人大通過了《城市固體垃圾處理法》, 要求產生垃圾的部門必須交納垃圾處理費, 但是這種做法并沒有根本性解決怎樣處理建筑垃圾的問題。就目前的情況而言, 我國絕大部分建筑垃圾在沒有分類的情況下就直接拉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 隨著建筑垃圾的總量不斷增長,而填埋場的面積是有限的,這種以填埋為主的處理方式顯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日益嚴峻的建筑垃圾問題。